标准组织和相关机构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AQSIQ)

英文名称:  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Quality Supervision,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英文缩写:  AQSIQ
联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邮政编码:  100088
电  话:  +86-10-82260001
电子邮箱:  webmaster@aqsiq.gov.cn
网  址:  http://www.aqsiq.gov.cn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全国质量、计量、出入境商品检验、出入境卫生检疫、出入境动植物检疫和认证认可、标准化等工作,并行使行政执法职能的直属机构。

国家质检总局内设19个司(厅、局),即:办公厅、法规司、质量管理司、计量司、通关业务司、卫生检疫监管司、动植物检疫监管司、检验监管司、进出口食品安全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产品质量监督司、食品生产监管司、执法督查司(国家质检总局打假办公室)、国际合作司(WTO办公室)、科技司、人事司、计划财务司、机关党委和离退休干部局。另外,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国家监察部向国家质检总局派驻了纪律检查组和监察局。

国家质检总局对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局)(简称国家认监委)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局,简称国家标准委)实施管理。国家认监委是国务院授权的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国认证认可工作的主管机构。国家标准委是国务院授权的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的主管机构。

主要职责:

  1. 组织起草有关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研究拟定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和发布有关规章、制度;组织实施与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相关法律、法规,指导、监督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国与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有关的技术法规工作。
  2. 宏观管理和指导全国质量工作,研究拟定提高国家质量水平的发展战略,组织实施《质量振兴纲要》,组织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负责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依法负责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
  3. 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建立、审批和管理国家计量基准和标准物质,制定计量器具的国家检定系统表、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组织量值传递。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的计量行为。
  4. 拟定出入境检验检疫综合业务规章制度;负责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管理;负责商品普惠制原产地证和一般原产地证的签证管理。
  5. 组织实施出入境卫生检疫、传染病监测和卫生监督工作;管理国外疫情的收集、分析、整理,提供信息指导和咨询服务。
  6. 负责组织实施出入境动植物检疫和监督管理;管理国内外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收集、分析、整理,提供信息指导和咨询服务;依法负责出入境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的检验检疫工作。
  7. 组织实施进出口食品和化妆品的安全、卫生、质量监督检验和监督管理;管理进出口食品和化妆品生产、加工单位的卫生注册登记,管理出口企业对外卫生注册工作。
  8. 组织实施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进出口商品鉴定和外商投资财产价值鉴定;管理国家实行进口许可制度的民用商品入境验证工作,审查批准法定检验商品免验和组织办理复验;组织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前期监督和后续管理;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志(标识)、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出口质量许可,并负责监督管理。
  9. 依法监督管理质量检验机构;依法审批并监督管理涉外检验、鉴定机构(含中外合资、合作的检验、鉴定机构)。
  10. 综合管理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对锅炉、压力容器实施进出口监督检查。
  11. 管理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管理和指导质量监督检查;负责对国内生产企业实施产品质量监控和强制检验;组织实施国家产品免检制度,管理产品质量仲裁的检验、鉴定;管理纤维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组织依法查处违反标准化、计量、质量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
  12. 管理与协调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代表国家参加与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有关的国际组织或区域性组织,签署并负责执行有关国际合作协定、协议和议定书,审批与实施有关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和卫生与植物检疫协议的实施工作,管理上述协议的通报和咨询工作。
  13. 制定并组织实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的科技发展、实验室建设规划,组织重大科研和技术引进;负责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的统计、信息、宣传、教育、培训及相关专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的情报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提供信息指导和咨询服务。 
  14. 垂直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实行业务领导。
  15. 管理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16. 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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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局)



英文名称:  Certification and Accreditation Administrat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英文缩写:  CNCA
联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邮政编码:  100088
电  话:  +86-10-82260777
传  真:  +86-10-82260799
电子邮箱:  webmaster@cnca.gov.cn
网  址:  http://www.cnca.gov.cn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简介: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局)是国务院组建并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统一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全国认证认可工作的主管机构。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国家认监委)业务上由国务院直接授权,行政上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管理。

工作职责:

  1. 研究起草并贯彻执行国家认证认可、安全质量许可、卫生注册和合格评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发布并组织实施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的监督管理制度、规定。
  2. 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国家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度和工作规则,协调并指导全国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相关的认可机构和人员注册机构。
  3. 研究拟定国家实施强制性认证与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产品目录,制定并发布认证标志(标识)、合格评定程序和技术规则,组织实施强制性认证与安全质量许可工作。
  4. 负责进出口食品和化妆品生产、加工单位卫生注册登记的评审和注册等工作,办理注册通报和向国外推荐事宜。
  5. 依法监督和规范认证市场,监督管理自愿性认证、认证咨询与培训等中介服务和技术评价行为;根据有关规定,负责认证、认证咨询、培训机构和从事认证业务的检验机构(包括中外合资、合作机构和外商独资机构)的资质审批和监督;依法监督管理外国(地区)相关机构在境内的活动;受理有关认证认可的投诉和申诉,并组织查处;依法规范和监督市场认证行为,指导和推动认证中介服务组织的改革。
  6. 管理相关校准、检测、检验实验室技术能力的评审和资格认定工作,组织实施对出入境检验检疫实验室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实验室的评审、计量认证、注册和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对承担强制性认证和安全质量许可的认证机构和承担相关认证检测业务的实验室、检验机构的审批;负责对从事相关校准、检测、检定、检查、检验检疫和鉴定等机构(包括中外合资、合作机构和外商独资机构)技术能力的资质审核。
  7. 管理和协调以政府名义参加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的国际合作活动,代表国家参加国际认可论坛(IAF)、太平洋认可合作组织(PAC)、国际审核员与认证培训协会(IATCA)、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APLAC)等国际或区域性组织以及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的合格评定活动,签署与合格评定有关的协议、协定和议定书;归口协调和监督以非政府组织名义参加的国际或区域性合格评定组织的活动;负责ISO和IEC中国国家委员会的合格评定工作。负责认证认可、合格评定等国际活动的外事审批。
  8. 负责与认证认可有关的国际准则、指南和标准的研究和宣传贯彻工作;管理认证认可与相关的合格评定的信息统计,承办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中有关认证认可的通报和咨询工作。
  9. 研究拟订认证认可收费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对收费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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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

英文名称:   Standardization Administrat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英文缩写:   SAC
联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邮政编码:  100088
电  话:  +86-10-82262624
传  真:  +86-10-82260660
电子邮箱:  standardsportal@sac.gov.cn
网  址:  http://www.sac.gov.cn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简介: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局)为国家质检总局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是国务院授权的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的主管机构。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 参与起草、修订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的工作;拟定和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国标准化管理规章,制定相关制度;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 负责制定国家标准化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协调和编制国家标准(含国家标准样品)的制定、修订计划。
  3. 负责组织国家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负责国家标准的统一审查、批准、编号和发布。
  4. 统一管理制定、修订国家标准的经费和标准研究、标准化专项经费。
  5. 管理和指导标准化科技工作及有关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6. 负责协调和管理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7. 协调和指导行业、地方标准化工作;负责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备案工作。
  8. 代表国家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 IEC)和其他国际或区域性标准化组织,负责组织ISO、IEC中国国家委员会的工作;负责管理国内各部门、各地区参与国际或区域性标准化组织活动的工作;负责签订并执行标准化国际合作协议,审批和组织实施标准化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负责参与与标准化业务相关的国际活动的审核工作。
  9. 管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10. 负责国家标准的宣传、贯彻和推广工作;监督国家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11. 管理全国标准化信息工作。
  12. 在质检总局统一安排和协调下,做好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WTO/TBT协议)执行中有关标准的通报和咨询工作。
  13. 承担质检总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内设六个职能部门:办公室、计划和信息部、国际标准部、农轻和地方部、工交部、高新技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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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CNIS)



英文名称:  China National Institute of Standardization
英文缩写:  CNIS
联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
邮政编码:  100088
电  话:  +86-10-58811301
传  真:  +86-10-58811456
电子邮箱:  chenfei@cnis.org.cn
网  址:  http://www.cnis.org.cn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简介: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直属事业单位,是我国从事标准化研究的国家级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全局性、战略性和综合性的标准化问题,负责研制综合性基础标准,提供权威标准信息服务。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将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多方位标准支持,为推动我国技术进步、产业升级、提高产品质量等提供重要支撑,为政府的标准化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的主要研究领域:

——标准化战略、政策以及标准化相关法律法规研究;标准化理论、原理与方法研究;标准体系及制定规则研究;标准化效益、发展状况及评估指标体系研究;标准与知识产权研究;技术法规及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国际标准化发展及趋势研究;公共安全标准化研究;图形符号与城市导向标准化研究。
——术语学和术语标准化研究;人类工效学标准化研究;服务标准化研究(包括现代服务业和传统服务业);社会信用标准化研究;社会责任标准化研究;统计方法应用标准化研究;标准化实证经济学研究。
——节能标准化研究;能效标准化研究;节水标准化研究;废旧产品回收利用标准化研究;可再生能源标准化研究;环境管理标准化研究;清洁生产标准化研究;环保产品标准化研究;能效标识研究与授权管理。
——数字化设计、制造、管理和集成标准化研究;电子商务、电子政务、行业/企业信息化标准化研究;信息分类编码、数据元和元数据标准化研究;地理信息标准化研究;健康信息化标准化研究;高新技术综合标准化研究。
——质量管理标准化研究;消费品质量安全标准化研究;市场质量评价标准化研究;风险管理标准化研究;缺陷产品管理研究;企业标准化研究;工业标准化研究。
——食品标准化研究;农业标准化研究;生物技术标准化研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研究。
——全国组织机构代码标识制度研究。
——全球产品统一标识系统、物流信息化与供应链管理及条码、射频等自动识别技术研究。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其他主要工作:
  1. 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相关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活动,承担相关国际标准的研制工作以及相关技术支持和管理工作。
  2. 建设国家标准文献信息服务网络。收集国内外标准信息资料,开展分析研究,开发标准信息资源,提供标准信息咨询服务。
  3. 履行国家标准技术审查职责。开展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审查和备案;管理国家标准档案和数据库;开展国家标准宣贯和培训活动。
  4. 承担部分国家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分技术委员会的秘书处工作。
  5. 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授权,承担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办公室的有关工作。
  6. 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委托,承担国家缺陷产品管理的日常工作。
  7. 经国务院授权,管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工作,推进代码信息的应用。
  8. 经国务院授权,管理全国商品条码工作,推进条码技术的应用。
  9. 开展节能、节水、环保产品认证和CCC认证工作。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自1990年以来,相继承担了数十项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和国家科技攻关项目,其中完成的“十五”(2000-2005年)国家重大科技专项中的三大课题《我国技术标准发展战略研究》、《国家技术标准体系建设研究》和《主要食品安全标准的基础研究及技术措施》对推进国家标准化工作起到重要支撑作用,许多成果获国家科技进步奖、部门科技进步奖以及“八五”(1990-1995年)、“九五”(1995-2000年)、重大科技成果奖,在国内外产生了重大影响,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科技进步做出了突出贡献。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拥有一支人数众多、专业领域宽广、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的研究队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坚持“标研为本,服务社会”的建院宗旨,树立服务经济、服务社会的思想,充分发挥标准化工作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技术基础作用,通过自身努力,使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成为面向市场、面向社会、面向国际的开放型技术机构,成为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标准化研究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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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标准出版社(SPC)



英文名称:  Standards Press of China
英文缩写:  SPC
联系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
邮政编码:  100045
电  话:  +86-10-68517910
传   真:  +86-10-68517910
电子邮箱:  shop@spc.com.cn
网  址:  http://www.bzcbs.com



中国标准出版社简介:

中国标准出版社成立于1963年10月,是我国法定的以出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标准类图书和相关科技图书为主导业务的中央级专业出版社,主要出版物有:

● 国家标准
● 行业标准
● 标准宣贯图书、标准汇编
● 标准化理论著作、教材、普及读物
● 科技图书
● 质量管理、质量认证类图书
● 环境管理、环境认证类图书
●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业健康安全认证类图书
● 新增管理体系图书
● 手册、词典、目录类图书
● 《中国标准导报》杂志
● 中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年鉴
● 国家标准光盘及其他多媒体电子出版物

中国标准出版社以“加强标准,发展图书,立足双效,开拓精品,突出特色”作为出书总方针。在立足出版高质量的标准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和策划、开发与标准相关的出版物,创出“标准”品牌;同时出版了以质量管理、质量认证,环境管理、环境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和职业健康安全认证三大管理体系为主的质量类图书,形成了以“质量”为核心竞争力的图书体系。
建社40多年来,中国标准出版社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出版工作方针,坚持正确的出版方向,把为国家经济建设服务、为企业服务、为读者服务放在首位,在标准和科技图书的编辑、出版、发行、咨询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良好的业绩,是中国标准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累计出版标准约3.5万种,图书3600余种,音像和电子出版物近300余种,总发行量逾2.6亿册(盘),有多种图书获全国优秀图书奖。
中国标准出版社的标准和图书通过质检系统发行站、新华书店系统、专业书店(含民营书店)等渠道进行销售。中国标准出版社设有读者服务部及网上书店,负责标准、图书的查询、零售和函购业务。
中国标准出版社将以培育核心竞争力——“标准”和“质量”为目标,积极与国外出版机构建立广泛的联系和合作关系,不断发展对外版权贸易,在品牌经营、网络出版、标准版权贸易等方面继续探索和不断实践,并竭诚为国内外读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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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标准化协会 (CAS)

英文名称:  China Associ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
英文缩写:  CAS
联系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外北营房东里13号院同吉大厦A座
邮政编码:  100037
电  话:  +86-10-68363465
传  真:  +86-10-68360578
电子邮箱:  gw@china-cas.org
网  址:  http://www.china-cas.org

中国标准化协会简介:

中国标准化协会的宗旨是:充分发挥社会团体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团结和组织全国标准化科技工作者,根据政府、 社会、市场、企业的需要,宣传、普及标准化知识,开展标准化学术研讨,提供标准化技术咨询服务,促进国内 、国际标准化的合作与交流,推动中国标准化事业的发展。

中国标准化协会(简称中国标协),英文译名:China Associ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英文缩写:CAS),是由全国从事标准化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自愿参与组成,经国家民政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全国性法人社会团体。中国标协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重要成员单位之一,接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领导和业务指导。中国标协日常办事机构为秘书处。秘书处下设:行政办公室(含人事部)、技术发展部、教育培训部、标样工作部等部门。

中国标准化协会成立于1978年,经过20多年的发展,现已形成具有一定规模和多方位从事标准化学术研究、标准制修订、宣贯培训、技术交流、编辑出版、在线网站、咨询服务、国际交流与合作等业务的综合性社会团体,同许多国际、地区或国家的标准化团体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开展技术交流活动,在国际上有广泛的影响。

中国标准化协会现任理事会,由来自政府部门、行业、地方、企业等方面的官员、专家 、学者和企业家组成,其中,国务院有关部门理事占17%,行业专家理事占11%,技术监督局系统理事占15%,地方标准化协会理事占20%,企业团体理事占37%。新一届中国标协理事会的构成,适应了市场经济的发展,符合标准化工作改革和事业持续发展的需要。

中国标准化协会现有个人会员30000余人,团体会员400余家;下设七个专业标准化分会。全国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地方标准化协会。

业务范围:
  1. 开展标准化、质量、认证等领域的学术理论研讨,组织国内外标准化专家进行学术交流;
  2. 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承担标准化领域的管理和技术工作,组织有关活动;
  3. 开展标准化领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问题的研究和社会调查,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提供建议;
  4. 受委托承担或参与标准化科学研究、科技项目论证、标准化科技成果的鉴定、标准化工作者技术职称资格评定等项工作;
  5. 开展认证工作;
  6. 普及标准化知识,培训标准化人员;
  7. 开发标准化信息资源,组织标准化咨询服务;
  8. 授权发布国家标准公告及有关标准化信息,编辑杂志和资料;出版、发行标准化书刊、杂志和资料;
  9. 推荐或奖励标准化优秀论文和优秀科普作品,表彰优秀标准化工作者;
  10. 开展同国外标准化组织的合作与交流,发展同国内港澳台地区标准化团体和专家学者的联系,组织会员积极参加国内和国际标准化活动;
  11. 兴办与标准化有关的经济技术实体,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12. 关心和维护标准化工作者的权益,组织开展各种服务活动;
  13. 承担与标准化工作有关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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